2006.07.08小藍剛滿一歲的幾天後,"被撞"了。。。





肇事者是一台SUV小銀BMW X5。。。。



週六下午,帶著香腸、壽司整裝出發
要往陽明山方向跟腸腸朋友們會合,
出發後我們先到中壢休息站去用餐,
接到輝哥小俐的電話說集合時間延後到四點,
所以我們更悠閒的吃著飯,

用完餐正要從停車格整倒車離開的時候,
被一台逆向倒車要搶另一個停車格的不小心駕駛給撞上了,
當時他根本沒發現我們,
急著倒車,他的後面BUMPE,整個撞倒我們左候車尾的板金跟BUMPER了,
小藍整個凹了一個大洞,

當時我們已經警示到這位駕駛根本沒看到我們,
所以已經停車並鳴喇叭,
該位駕駛還是撞上來,

頂著大熱天,我們下車,
看到小藍凹進去、對方的小銀只有掉了一點漆,



(心裡偷偷想,進口車還是比較勇)
對方當時態度很和善並且道歉,還表示他有保全險,
當時我們也就沒有跟他有任何交談,只是等待警方來處理
不過就在他聯絡過保險公司之後,
我們到警察局做筆錄時,
這位先生的態度一百八十度大轉變,
他不承認是他的疏失,
硬要凹雙方都有錯,
從照片很明顯到的出來,
對方是用車尾來撞我們的左後側,
除非我們會甩尾不然不可能用車側撞車尾的,
很明顯我們事先到定位之後才被撞上的,

對方不承認還聯絡了一個口嚼檳榔態度很奇怪的保險員來處理,
到現場說一些如果我們硬要倒車被撞也沒辦法之類的話,
香腸拔輕聲細語跟對方說明依附老神在在的樣子,
我實在看不過去對方完全泯滅事實的說法,
當時顧不得什麼形象,
我的理智被這兩個不誠實加上調兒啷當的傢伙給惹毛了,
當場破口大罵(當然不是髒話啦),
只是把事實敘述一遍,
香腸拔在一旁看傻了眼~~~
因為我不曾對人這樣兇, 不給對方說話的機會,
當時差點拍桌子了(事後想一想我自己都嚇到了),


其實當時不需要吵的,
因為雙方都有保全險,
不用負擔任何金額,保險公司會出面協調,
只是我很討厭睜演說瞎話的人,當時真是氣到失去理智了,

我跟對方說,
我們不需要在這邊吵反正誰對誰錯不是我們在決定的,
對方居然說~~~對啊反正我有保全險,
(他本來以為我們沒有保險),
這樣的態度真是讓人更火冒三丈,
好像保全險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情,
正常人都會保險吧!!

中壢休息站的警察先生開始為我們雙方做筆錄,
筆錄是分為兩方的,
當一方在做筆錄時,另一方要尊重並且不要插話,
筆錄的部分警察會在讓你確認過後簽名,
若當時沒有任何一方認錯,
警察先生做完筆錄之後會將筆錄送往交通局做評判,
判定雙方的責任,
保險公司事後也會根據筆錄來跟對方的保險公司協調需負擔的金額,
所以簽名之前要好好確定自己的那份筆錄是完全正確而且有表達出當時的情況,
對方的筆錄我們是不需要簽名的,
雙方只要各自簽名對自己的筆錄負責就可以,

交通局會根據現場照片跟雙方筆錄來判定責任,
還有~~~
有交通事故除了修車的費用外,
警察還會對有責任的那方開罰單,
罪名是駕駛疏失之類的,

目前我們的筆錄正在等待判定結果,
小藍星期一就會進廠估價,
保險公司會負責賠償,所以希望小藍很快會好起來,
罰單的部分,目前還沒開,會開在有責任的那方,
這是香腸麻第一次遇到交通事故也算一個經驗吧,
處理的方法也提供給大家參考,
不管對方怎麼說其實真的不用生氣的啦,
因為事實已經都被照片記錄下來囉,
你也可以在自己的筆錄用文字說明,
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囉,
所以在處理完之後,
人、狗、車全家都平安,只有小藍受點小傷 ,
我們還是開開心心的到陽明山去玩囉!!

批A絲:1.對方大約五十歲,很難想像年紀這樣大的伯伯居然也不誠實
                   現在想起來我試第一次對年紀這樣大的伯伯大聲說話
                   真是不好意思哩
                2.開便宜的車車被撞也比較不心疼囉~~~
                   如果我開的也是寶馬一定很心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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